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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系部:
目前我院学生欠费情况非常严重,为加强学费收缴管理,尽量避免因拖欠学费给学校及学生本人带来的影响,经学院研究,现就催缴学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:
一、各系部要从学校发展和对学生负责的态度出发,积极动员欠费学生缴纳学费。按规定缴纳学费、住宿费是大学生在校期间应尽的义务。请各系部积极动员欠费学生于2014年12月10日前将学费交清。
二、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暂时无力缴清学费的学生,持有关困难情况证明材料(农村学生提供乡级证明,城市学生提供街道办事处证明)办理学费缓缴申请,缓缴申请必须经所在系部核实报学工部审核批准并交财务备案。缓缴申请办理期限不能超过2014年12月10日(缓缴只限于学费,不包括住宿费),缓缴期限不能超过3个月。
三、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缴费,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缓缴学费手续的属于恶意欠费;凡属于恶意欠费的在校生,学院将对其注册情况予以变更,同时,学习成绩不予认定。无正当理由欠费的应届毕业生,学院不发放毕业生就业推荐表,并暂扣其毕业证。
学工部
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缓交学费申请表
系部: 专业班级: 入学时间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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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 名 |
性 别 |
出生年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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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 |
学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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缓交费金额 |
大写: 万 仟 佰 拾 圆; 小写: | 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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缓交原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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缓交期限 |
从 年 月 日 到 年 月 日 | 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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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承诺 |
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第二章第六条明确规定:“学生在校期间应依法履行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,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”。 本人将信守承诺,按时偿还缓交的学杂费。 签名: 年 月 日 | 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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班级意见 |
辅导员(班主任)签名: 年 月 日 | 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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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部意见 |
负责人签名: (盖章) 年 月 日 | 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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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处意见 负 年 |
负责人签名: (盖章) 年 月 日 | |||||||
此表一式三份,一份留系部,一份留学生处,一份学生保存。
湘公安备 43030402000268号

